Hare 野兔 《聖經動物:第36筆》 十一劃 屬性:兔形目( Lagomorpha )、兔科( Leporidae )的哺乳動物,棲息於森林、草原、凍原、沙漠、農田和山區,取食草本植物枝芽和樹皮,適應力強。野兔的繁殖快速,每年可產4胎,每胎2-8仔。雌兔花在育幼的時間不多。野兔是許多動物的獵食對象,如草原狼等。野兔靠著敏銳的感覺察覺來敵,或靜止不動,或快速跳開。野兔有強壯的後腿奔跳時速可達64公里,一躍可達3公尺。野兔粗略嚥下的食物不能立刻被胃壁細胞吸收,必須吐到口腔,重新細嚼一次,因此兔雖非反芻動物卻有反芻特性。經意:聖經指出野兔的蹄未分開是不潔淨的動物,表示牠不可食用,但希伯來人的鄰居阿拉伯人卻喜歡捕獵野兔當作食物。字源追溯:the hare, of uncert. der.對等譯字:NIP PRODUCE 一致譯字:hare 欽定本譯:hare 和合本譯:兔子 經文出處:利11:6兔子──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申14:7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、兔子、沙番──因為是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