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wl 禽鳥 《聖經動物:第30筆》 十三劃 屬性:禽鳥係指人工飼養以供應肉、蛋或羽毛的禽類,包括雞、鴨、鵝等鳥類。本字在新約中係指家養的雞。這種家禽屬於雞形目( Galliformes ),雞形目的禽類包括松雞、雉、珠雞等,牠們均有翅短圓、趾強而有力的特徵,適於地面生活。雞係源自原雞Gallus gallus,馴化歷史已有5000年,舊約時代的雞顯然已被馴化。母雞兼具肉用和蛋用,公雞則為肉用和配種之用。經意:雞形目成員能發出洪亮的鳴聲,通常在破曉鳴叫,家雞也不例外。彼得三次不認主的另一主角就是指這家養、會啼叫的雞。字源追溯:a cock or male fowl 對等譯字:UN LAYe r 一致譯字:cock 欽定本譯:cock 和合本譯:雞 經文出處:太23:37耶路撒冷啊,耶路撒冷啊,你常殺害先知,又用石頭打死那奉遣到你這裡來的人。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,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,只是你們不願意。太26:34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夜雞叫以先,你要三次不認我。」王上4:23肥牛十隻,草場的牛二十隻,羊一百隻,還有鹿、羚羊、子,並肥禽。相關經文:可14:30,路13:34;22:34,約13:3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