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ragon 龍 《聖經動物:第23筆》 十六劃 屬性:希伯來語原文有兩詞,欽定本均譯作「龍」,現今譯本則有較準確的譯法。第一個希伯來字tan( 複數為tannim )指的是「胡狼」,修訂標準譯本譯為「豺」;和合本則譯為「野狗」。第二個字tannin則是指「海怪」( 或許就是短吻鱷 ),如果誤植最後一個字母,它就成了既能在沙漠中嚎嘯又能把河水攪混的怪獸了。對中世紀的學者而言,將這種怪獸譯為「龍」真是再恰當不過了。經意:聖經啟示錄中將龍稱為「魔鬼」,在其他提到之處,也多與邪惡有關。字源追溯:扭曲,an asp (to twist) 對等譯字:COBRA 一致譯字:cobra 欽定本譯:asps, adder 和合本譯:虺蛇,虺 經文出處:詩91:13你要踹在獅子和虺蛇的身上,踐踏少壯獅子和大蛇。哀4:3野狗尚且把奶乳哺其子,我民的婦人倒成為殘忍,好像曠野的鴕鳥一般。啟20:2他捉住那龍,就是古蛇,又叫魔鬼,也叫撒但,把牠捆綁一千年。相關經文:結29:3-4,啟12:3-17;啟16:1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