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ntelope 羚羊 《聖經動物:第2筆》 十一劃 屬性:羚羊是偶蹄目( Artiodactyla )、牛科( Bovidae )、羚羊亞科( Antilocapridae )的哺乳動物,瞪羚( Gazelle )以草本植物和其他植物的葉、芽、嫩枝為主要食物,棲息範圍很廣,從亞洲南部一直到非洲北部的草原、灌叢地、平原、沙漠或山區,都可看見牠們的身影。瞪羚的體型輕巧、行動敏捷,奔跑時速可達64公里。雌雄均具迴形洞角。平常瞪羚成群活動,遇獅、豹、野狗等捕食者時,會伸直四肢、上下彈跳以示警,整群羚羊接獲指示之後,瞬間四散逃逸。經意:瞪羚有溫柔、優雅的形象,又經常避免靠近人類,因此在聖經中有著遙不可及、難以逐得的寓意。這種動物的希伯來文zvi,意即榮耀的( glorious )意思。錫安山的希伯來文har zvi kodesh可以直譯為「聖瞪羚山」,因為從舊約時代到十九世紀為止,錫安山上有眾多的多卡士瞪羚( Dorcas gazelle, Gazella dorcas )。今天,這種瞪羚已瀕臨滅絕。字源追溯:作記號( to mark off ), a species of antelope 對等譯字:ORYX 一致譯字:antelope 欽定本譯:wild ox, wild bull 和合本譯:野山羊,黃羊 經文出處:申14:5鹿、羚羊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黃羊、青羊。王上4:23肥牛十隻,草場的牛二十隻,羊一百隻,還有鹿、羚羊、,並肥禽。賽51:20你的眾子發昏,在各市口上躺臥,好像黃羊在網羅之中,都滿了耶和華的忿怒──你神的斥責。相關經文:撒下2:18,代上12:8,箴6:5,歌2:7-9,賽13:13-14,但11:45,徒9:36。